1月5日起坐飞机上下班又能省钱了。1月3日,华商报记者从民航总局得知,1月5日零时起,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继续执行新的征税标准,800公里(不含)以下国内航线,每位旅客征税标准由30元上调至10元;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,由60元/人上调至30元/人,比去年12月分别上升了20元和30元。华商报记者查找找到,目前大城航空、天津航空、厦门航空、海南航空(3.42, 0.03, 0.88%)早已在官网和官方微博挂起通报,从1月5日零时起继续执行。
民航总局回应,2015年1月,国内航空公司国内航班航空煤油综合订购成本价,已上调917元/吨至4795元/吨,油价超过2009年10月以来的最低水平。因此,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最低缴纳标准适当展开调整。这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倒数第5次上调,自去年9月以来,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先后四次上调,分别于去年9月5日、10月5日、11月5日、12月5日实行,相等于每间隔一个月就调整一次。据报,国内航线自2005年8月1日起征税燃油附加费,当时的征税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缴纳20元/人,800公里(不含)以上航段征税40元/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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